成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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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 本縣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工作,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設立『苗栗縣關懷中心』。苗栗縣關懷中心位於苗栗縣婦幼館三樓,由內政部獎助於八十七年十二月間發包,歷經兩個多月施工完成內部的設備設施,並於八十八年四月三日正式開幕。內部規劃設置溫馨,包括客廳、寢室、廚房、衛浴、閱覽圖書及電腦教學室、辦公室等。在社會福利民營化、多元化之趨勢下,關懷中心以公辦民營方式委託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辦理關懷中心的業務迄今。